新型冠狀病毒自2019年12月份出現以來,隨著疫情發展,國家一方面舉全國之力抗擊疫情,一方面關于新冠病毒最初傳播來源的研究也在逐步深入,而本次疫情最初的集中爆發地:武漢華南海鮮批發市場,將廣大群眾的目光再次聚集到了關于野生動物的保護這一當前疫情之下的焦點問題。時至今日,仍有部分人員置法律規定而不顧,對野生動物實施非法捕獵、殺害等行為。我國目前已就野生動物,尤其是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有了較為嚴格的保護,本文將針對疫情期間出現的部分針對野生動物的違法案例,結合現行法律規定進行具體說明,以規范疫情期間人民群眾的行為。
人與野生動物本應平和相處,然而近些年來大量違法人員破壞自然環境,非法獵捕野生動物以圖口舌之快的行為極大的危害了野生動物的生存環境和種群數量,本次疫情的爆發,多項研究已將病毒指向包括蝙蝠在內的多種野生動物。在此,筆者呼吁廣大讀者禁食野生動物,一方面避免自己觸及法律紅線,另一方面也是對自身健康的負責,希望本次疫情能讓我們引以為鑒,共同營造人與野生動物和諧相處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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